激素在治疗呼吸衰竭时有何作用?

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慢性呼吸衰竭,尽管病因不同,但其导致的病理改变基本相同。激素有抗炎、解毒、抗过敏作用,故可中止炎症反应,使抗生素、解痉祛痰药能更好地发挥作用,藉以减轻中毒症状,提高机体抵抗力,促进炎症吸收。激素有抗纤维作用,长期反复的呼吸道感染,极易使支气管内膜纤维增生、管壁增厚、管腔狭窄,及时合理应用激素,可减轻支气管粘膜增厚,改善通气功能,有利于呼吸衰竭的纠正。激素能抑制机体的免疫反应和细胞吞噬功能,减轻组织损害,提高机体耐受性。激素在治疗呼吸衰竭并发出血性休克时,能防止白细胞附着于肺毛细血管床,防止溶蛋白酶的释放,可保护肺组织。此外,激素在治疗休克中,能使心排血量增加,外周阻力及肺动脉压降低,改善微循环。肺心病时,激素可改善心力衰竭时的心肌代谢,增强洋地黄药物的强心效果,甚至还可解除洋地黄的毒性反应。
呼吸衰竭应用激素的原则是剂量宜大,疗程短,才能取得理想效果及减少并发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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